學車流程:
一、學車報名和體檢(須年滿18周歲到70周歲止,持本人身份證)。
二、憑身份證/暫住證和體檢表到身份證/暫住證地址所屬交警支隊領取《機動車駕駛員申請表副表》。
三、采集指紋,須攜帶身份證復印件/暫住證/居住證/藍印戶口簿原件。
四、交通法規學習,駕校向車管所申請一個學車名額,獲得批準后通知學員參加交通法規考試(稱為科目一考試)。
五、科目考試通過后10個工作日取得車管所分的“駕駛技能證”。
六、取得“駕駛技能證”后三周參加樁考(稱為科目二考試)。
七、科目二學車考試合格后二周參加小路考(稱為科目三(內)考試)。
八(1)、科目三(小路考)通過后二周參加大路考(稱為科目三(外)考試)。
八(2)、科目三(大路考)科目三考試合格之后兩個工作日參加科目四即安全文明駕駛及宣誓儀式合格之后當日領取駕照。
補考規定:
樁考、當場補考一次,仍未通過,滿十天后預約下一周考試。
小路考、當場補考一次,仍未通過,十天后預約下一周考試。
大路考、當場不予補考,未通過者十天后預約下一周考試。